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97.本章论述了当主首先在仁与信的教义方面接受教导时,祂的状态。这种状态本身由“加低斯和书珥”来表示;信之教义由“基拉耳王亚比米勒”来表示(1-2节)。一开始,祂认为当请教理性(2节),但最终没有请教它(3-4, 8-9节)。祂这样认为的原因(5-6, 10-13节)。仁与信的教义是属灵的,来自一个属天源头(7节)。这就是祂接受教导的方式;在此期间,一切理性概念和一切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都像一个遮盖物或衣服一样为祂服务(14-16节)。以这种方式教义是完美的(17节)。如果教义来自理性,情况就不同了(18节)。
内 义
10357.“因为这是你我之间的证据”表这是那些属教会的人在天堂被认识所用的主要方法。这从“耶和华和以色列人之间的证据”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和以色列人之间的证据”是表明并见证他们属于教会的东西,因而是他们在天堂被认识,以及与主结合所用的方法。因为那些属教会的人,也就是那些拥有教会在自己里面的人,必须承认主和祂里面的神性。他们必须承认主与天堂的结合,以及天堂与教会之人的结合,一般要承认良善与真理在那个人里面的结合,因为这种结合构成存在于他里面的教会。无论你说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教会,还是说存在于他里面的天堂,抑或说存在于他里面的神的国,或说存在于他里面的主,都是一回事;因为教会就是主在地上的天堂,神的国就是天堂,同时也是教会,主是它们存在的源头,事实上是它们存在的总和与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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